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真实的基督教 #432

432.仁爱的私人义

432.仁爱的私人义务也有很多,包括发放工人工资、支付利息、履行合同、保管质押物或存放的贵重物品等等;其中一些是成文法规定的义务,一些是普通法规定的义务,还有一些是道德法规定的义务。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出于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这些义务,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出于另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它们。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公义而忠实地履行它们;因为仁爱的律法要求,每个人都要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任何往来的人(对此,可参看TCR 422-425节)。但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履行同样的义务。
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#4

SS4.这就是圣言的

SS4.这就是圣言的性质,为除去人们对此的任何怀疑,主向我揭示了圣言的内在意义。这内在意义本质上是属灵的,就住在属世的外在意义里面,如同灵魂住在身体里面。这内在意义是赋予文字生命的灵;因此,它能为圣言的神性和神圣作见证,甚至使属世人信服,只要他愿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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